发布时间:2026-07-01
点击次数: 記者盧逸峰/台北報導
運動好手在國際為台灣爭光,民眾黨立委黃國昌也認為,讓體育選手有更好的待遇與環境,無後顧之憂,是政府無從迴避的責任,也是2017年《國民體育法》修法最主要的目的;然而黃國昌也揭露,詐領補助事件頻傳,他更質疑冰球協會浮報機票,體育署是如何完成核銷?並要求體育署在1週內查明,給選手們一個交代。
黃國昌強調,國家補助給選手的費用,理應都要使用在選手身上,而不是放任單項協會詐領補助、欺壓選手。(資料照)
黃國昌列舉,2016年世界冰球U18賽事,冰球協會正副秘書長就用選手「自費」的機票向體育署詐領補助,遭判刑確定;沒想到冰球協會死性不改,2019年冰島U20錦標賽,體育署補助39萬、國際冰球總會補助66萬,結果,選手花4萬元去買機票,事後只拿到1萬元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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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指出,2021年弊案遭揭露後,面對質疑,體育署官員卻只說單據核銷都合乎規定,然而他實際調出單據,選手實際上買的機票是4萬,冰球協會報給體育署的機票卻是4萬9千元,他反問體育署是如何完成核銷?
黃國昌強調,國家補助給選手的費用,理應都要使用在選手身上,而不是放任單項協會詐領補助、欺壓選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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