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热线:

News Center

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安徽2020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和中型以上隐患点公布

发布时间:2026-08-10点击次数: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官网消息:4月21日,安徽省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公布,同时还公布了2020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和2020年中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具体如下: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4月21日

安徽省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0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皖国土资〔2018〕55号)等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

根据2019年地质灾害汛后核查结果,截至12月底,全省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3988个,威胁13526户48174人、财产220808.8万元。

(一)按照危险等级分:特大型2处、大型1处、中型41处、小型3944处。

(二)按照灾害类型分:滑坡1657处、崩塌2082处、泥石流158处、地面塌陷89处、地面沉降2处。

(三)按照地貌单元分:皖南山区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476个,威胁26637人、财产109071.3万元;大别山区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239个,威胁13676人、财产48696.5万元;沿江丘陵平原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22个,威胁3552人、财产26170万元;江淮波状平原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17个,威胁1404人、财产9636万元;淮北平原有地质灾害隐患点34个,威胁2905人、财产27235万元。

二、地质灾害重点威胁对象与范围

(一)威胁对象

主要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内的城镇、村庄、学校、医院、重要交通干线、江(河)湖岸、重大建设工程项目、景区景点游客集中区以及农村山区切坡建房等。

(二)威胁范围

全省地质灾害威胁范围为皖南山区、大别山区、沿江丘陵平原区、皖北采煤塌陷区和部分旅游风景区以及地震危险区域;公路、铁路、水利、学校、油气管道、矿山、城市地铁轻轨等重要工程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三)防范重点

1.重点防范区域:32个地质灾害高易发区、7个主要风景旅游区以及地震烈度Ⅶ度以上区域(详见附件1)。

2.重点防范地段:在建的合肥市、芜湖市的地铁沿线两侧1千米范围内;合肥-安庆、安庆-九江(安徽段)、合肥-芜湖-黄山等高速铁路和引江济淮工程沿线两侧1千米或第一斜坡带范围内。淮南煤矿区、淮北煤矿区、铜陵铜矿区、霍邱铁矿区、庐江铁(铜)矿区等5个矿山工程建设区。

3.重点防范隐患点:受强降雨等因素的影响,易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44处中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详见附件2)。

三、重点防范期

全省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5月至9月,主要防范因降雨、台风等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其次是1月至2月,主要防范因融雪雨水下渗引发的地质灾害。全年应加强防范人为工程活动引发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

四、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降雨趋势预测

据气象部门预测,我省2020年汛期(5~9月)总降水量接近常年或偏多,降水分布不均,有区域性、阶段性旱涝灾害发生,气象条件总体为偏差年景。淮河以南6月中旬后期入梅,7月中旬中后期出梅,出、入梅时间均较常年偏晚,梅雨量偏多。8~9月为台风活跃期。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我省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特点和近年来地质灾害发生发展规律,结合今年降雨趋势预测,排除地震、极端灾害天气等影响因素,预测2020年地质灾害总体趋势接近常年,局部地区较常年可能加重,灾害类型仍以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

五、主要防治措施

(一)开展调查排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和隐患排查制度,紧盯重点时段、重大隐患和重要地区,开展全省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落实汛前调查、汛中巡查和汛后核查工作。将人口比较集中的村组、居民区、学校、风景名胜区、大中型工矿企业和交通、电力、水利等重点基础设施作为巡查排查的重点,全面查明地质灾害隐患动态变化情况。对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建立问题、责任、整改“三个清单”,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间和预案“五落实”。

(二)强化监测预警。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与应急、气象、水利等部门联合建立健全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维护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系统的有效运行,优化全省地质灾害隐患点数据库,加强雨量数据、专业监测数据与地质灾害孕灾环境数据的高度融合,提高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精准度及快速响应和高效指挥调度能力。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部署气象和地质灾害专业监测设备,发挥地表位移、地下变形等专业监测设备在地质灾害预警中的作用,逐步实现自动化定向预警,提高预警预报的及时性与准确性。加强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畅通预警信息发布渠道,确保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传递给受威胁群众。全面建立“区域联防、绩效考核”的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体系,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支撑作用,加大群测群防员培训力度,实现群测群防向群专结合的监测方式转变。

(三)有效避险转移。科学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周密制定临灾避险方案,明确防灾责任人、预警信号、疏散路线和临时安置场所,设立醒目警示标志并向社会公告。出现灾害前兆或遇有险情时,当地人民政府应迅速启动防灾避险预案,坚决果断、快速有序地组织受威胁群众避险转移,科学选定安置场所,妥善安排受灾转移安置群众生活、医疗以及心理救助等工作。临时转移群众返回原址前,要开展安全评估,严防群众返回后发生次生伤害。

(四)实施综合治理。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我省地质灾害防治行动明确的目标任务,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开展以搬迁避让为主、搬迁与治理相结合的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制订年度综合治理计划,年底前,基本消除威胁100人以上及重要地段、重要设施周边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对已实施验收的治理工程,要加强监测评估,确保达到预期的防治效果。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负责治理,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做好指导和监督工作。

(五)严格值班值守。认真执行地质灾害值班值守制度,汛期和极端天气期间,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领导带班制度,各级防灾责任人和群测群防员坚持上岗到位、履职尽责。坚持信息日报制度、灾情速报和零报告制度,重要情况随时上报,及时上传下达灾情险情和防灾部署要求,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无误。加强对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情况的抽查检查,对虚报、瞒报、漏报、不报的单位和擅离职守的工作人员严肃查处,及时通报。

(六)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和张贴宣传画、公益广告、举办业务培训班等方式,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宣传培训力度,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提高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识灾、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市县人民政府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认真组织编制本地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各级主要行政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机制,层层压实防治工作责任。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应急、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气象、地震等省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加强资金保障,强化资金监管。市县人民政府要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安排必要经费,专项用于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综合治理、监测预警、避险转移、宣传教育和信息化建设等。省级财政继续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给予补助。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专款专用,保障各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正常开展。

(三)加强技术保障,提升支撑能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专家队伍建设,提高防治技术指导水平,提升综合防治能力,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撑。积极运用新技术、新方法,加强地质灾害风险评估、预测预警和防治技术研究,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科技水平。鼓励通过购买服务,强化驻地专业队伍技术支撑。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工作纪律。市县人民政府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职务职级晋升和奖惩挂钩。省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履职尽责,主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到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2020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

2.2020年中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



上一篇:安徽新安江流域水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进入实施阶段

返回列表

下一篇:颍上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一股长受贿127万元 一审获刑四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