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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中国监察网消息,太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太和县清浅镇原党委书记赵玉华贪污、受贿一案,经太和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以赵玉华犯贪污罪、受贿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并处罚金64万元,追缴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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