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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公寓内遭前男友强暴 期间曾求助报警未被理睬

发布时间:2026-08-27点击次数:

 

  林某(男,现年29岁,海口某公司员工)和小薇(化名)曾是同居男女朋友关系。后来,小薇提出分手,并搬出同居的公寓。但是,林某却拒绝分手,并一直保留着小薇的身份证。2015年3月某日,林某打电话让小薇到其住处取身份证。小薇女子独自到了前男友公寓,不想却被强暴。在被施暴前,小薇强烈反抗,在反抗过程中,林某用言语威胁小薇,并将小薇左手臂咬伤。女子曾短暂逃出房间,请求服务员报警,但未被理睬。最终,施暴的前男友因强奸罪被海口秀英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南国都市报记者何慧蓉通讯员李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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