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7-01
点击次数: 記者陳弘志/台北報導
又有新詐騙手法出現了!內政部今(22)日強調,無論是實體卡,或行動自然人憑證,都別輕易交付他人使用。
內政部強調,無論是實體卡,或行動自然人憑證,都別輕易交付他人使用。(圖/內政部)
內政部指出,民眾如果發現有心人士勸誘民眾開辦自然人憑證,之後要求交付卡片、密碼,或手機進行網路查詢時,有可能就是一種詐騙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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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表示,民眾若發現上述情形,可先撥打24小時的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求證,切勿輕易將個人資料透露給他人,以免協助歹徒詐騙,又上當受騙。
內政部說明,無論是實體IC卡自然人憑證,或手機APP行動自然人憑證,均具備身分識別、數位簽章,及資料加密、解密等功能,可提供民眾便捷的數位服務。依照我國電子簽章法規定,自然人憑證的數位簽章為電子簽章的一種,在法律上具有「推定」為「本人親自簽名或蓋章」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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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再次提醒民眾,如將自己的自然人憑證交給他人使用,後續發生個資外洩,或遭到身分冒用,可能會因此導致不必要的法律責任及個人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