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0-09
点击次数: 原标题:海口一司机驾车撞桥墩致死亡 交警公布当事司机全责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8月11日消息(记者 王燕珍 实习生 曾婷婷)此前,海口一司机驾驶轻型厢式货车沿着海口市南海大道行驶时反撞上桥墩身亡,8月11日,海口公安交警公布此事故调查结果,当事司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现场。图片由交警提供
据介绍,2021年6月29日,当事人王某富驾驶车牌号为琼A2**Q5的轻型厢式货车,沿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由东往西方向行驶,3时许,当他驾车行至358号高铁桥桥墩路段时,由于王某富操作不当,导致该车冲上中间绿化带,车辆左前部正面碰撞桥墩,造成王某富受伤,经送医抢救后无效死亡。
经海口公安交警办案民警开展一系列调查取证工作后,认为当事人王某富(男,45岁,四川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认定当事人王某富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王燕珍 曾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