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0-23
点击次数: 原标题:我国首例临时仲裁案件在海口审理
南海网7月15日消息(记者 林文泉 实习生 李彤颖)7月15日,记者从海南省司法厅获悉,自7月1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商事仲裁发展若干规定》颁布实施以来,我国首例临时仲裁案件在海口审理,案件为两家企业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在海南省仲裁协会的协助下,组成临时仲裁庭开庭审理。
本次开庭审理的临时仲裁案件,是当事人双方因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僵持不下时,了解到新颁布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商事仲裁发展若干规定》有临时仲裁的解决方式,可以更加高效、节约成本化解纠纷,当事人双方自愿选择临时仲裁,目前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据悉,《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商事仲裁发展若干规定》突破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探索开展临时仲裁,明确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的企业之间,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的企业与外国、港澳台企业之间,以及外国、港澳台企业之间的商事纠纷,可以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进行临时仲裁。
目前,临时仲裁在国际商事纠纷领域中普遍适用,并得到各国法律和国际公约的广泛认可。临时仲裁是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后共同选择仲裁员组成临时仲裁庭进行仲裁,在裁决作出后即告解散的仲裁方式。临时仲裁相较于机构仲裁和诉讼,具有更大的灵活性,而且为当事人能够节省费用和时间,使纠纷得到迅速解决。(林文泉 李彤颖)